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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做好计划生育“关爱妇女生殖健康”项目活动实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澡下镇   发布时间:2010-03-0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计生办
  
各村(场)党支部、村(场)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和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优质服务,切实让全镇已婚育龄妇女普遍享受免费生殖保健服务,进一步巩固我县“国优”创建成果,特就做好计划生育“关爱妇女生殖健康”项目活动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关心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工作
        把计划生育“关爱妇女生殖健康”项目作为一项人口计划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下乡进村、进企业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道感染普查及治疗,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有效率,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是树立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实现人口计生“十五”规划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载体和平台。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厌倦情绪,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激发服务热忱。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提升育龄妇女参与项目活动的积极性
        1、活动开展时间各村(场)必须要有专人抓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它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项目活动开展重在扩大覆盖面,提高育龄妇女参与率。各村(场)要面对面宣传,宣传单做到人手一份,帮助广大妇女认识妇科病对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及家庭幸福的危害性,使之自愿参与项目活动,接受检查及治疗。
        3 、项目活动开展要与查环、查孕相结合,各村(场)要逐个下发查环、查孕通知书,把这次活动当作夏季计划生育的环孕检工作来抓。
        三、规范服务管理,把惠及广大育龄妇女的好事办好
        在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做到“一遵守、五不准”(遵守药品管理规范,不准非执业医师开处方,不准无病开处方,不准开不负责的大处方,不准向群众强行推销药品,不准无处 方发药)。
        四、考核与评估,使项目活动健康发展
        这项活动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望各村(场)认真组织实施,达不到参检要求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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