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澡下镇2007年森林防火和救灾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澡下镇   发布时间:2008-4-1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公室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火”的森林防火方针,减少火灾对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民兵在森林防火中的突击作用,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判断

    1、我镇森林覆盖面积为:十多万亩,其中国育林有3万余亩。观下、泥洋、白沙、青潭、汪家都与靖安县相接,而且我镇为全县产木料、毛竹的几个大镇之一,我镇的主要财政收入,也是来源于林业,故此,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将我镇分为一、二级防火区。

    (一)一级防火区。为火灾经常发生区,以澡下林场的人工林,澡下联营林场的人工林,大面积的杉木、毛竹。人工林在全镇各个行政村都有分布,毛竹主要是在澡下以上六个村。

    (二)二级防火区。指澡下、尖角、龙溪、富溪、汪家除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林区。

    二、基本决心

    充分发挥民兵如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优良传统,发挥民兵组织的作用,以民兵应急分队,基干民兵为拳头,建立与森林防火队伍的联防,主动配合,密切协同,确保国家森林资源不受灾害,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三、指导组成

    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为总指挥,组成四个指挥组。

    1、一级防火区组:

    组长:镇纪委书记:揭起勇

    成员:镇林办人员。

    2、二级防火区组:

    组长:镇武装部长:徐宁

    成员:武装部人员

    3、突击组:

    组长:分管林业领导;

    成员:林办主任、镇武装部人员、镇应急分队全体人员,镇基干民兵,镇机关人员(除党政办外)。

    4、后勤组:

    组长:党政办主任:邹意坚

    成员:党政办全体干职工。

    四、基本任务

    1、镇成立四个指挥组,主要是组织和调动全体镇机关干职工、民兵干部、全体民兵,积极投入防火和灭火工作。

    2、突击组为全镇突击灭火组,组织镇应急分队,增援重灾方向。

    3、后勤组:主要是负责在消灭火灾时,全体灭火人员的生活保障。

    4、各村(场)民兵连,主要是负责本村境内的防火灭火工作,特别是山区的几个村,更要加强防火灭火的责任性。

    五、任务区分

    1、一级防火区:由全镇各村的书记担任突击分队的队长。观下、下、白沙、龙溪、尖角、富溪几个村组织100个突击队员,其他几个村组织80个突击队员,确保人工林、毛竹林的防火灭火工作。

    2、二级防火区:由村主任、民兵连长分别担任突击队的队长、副队长,且分别组织70个突击队员,确保二级防火区的安全。

    六、情况处理

    随着防火期的到临镇、村两级民兵干部和全体民兵做好防火灭火救灾各项准备,并按时间规定,要求准备完毕。

    1、当季节处于防火期时:镇、村两级要提高警惕,开始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镇防火指挥部的随时联系,保持与气象部门联系。组织基干民兵在一、二级防火区火灾多发生地段和社情民情复杂地区巡逻。镇人武部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防火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当季节进入高火险时期时:全镇各民兵连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灭火各面准备。镇、村两级在火灾多发重点地域实行鸣锣禁火制度,严禁野外用火。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杜绝火种。

    3、当出现森林火灾时:火灾发生在极少数地区,火情小:发生火灾的村,民兵突击分队立即行动,在防火专业队的配合下,扑灭火灾,在火灾点周边设卡,严禁行人进入,灭火后调查原因并报告。火情大:发生火灾的村,全体民兵特别是民兵突击队应立即行动,控制火势,全镇组织民兵突击分队,并开赴火灾点,依距离远近,递进投入灭火,直到灭火完毕返回归建,镇人武部应立即将火情向县人武部汇报。

    4、当出现森林火灾时,火灾发生在极少数地区,并发生下列事故时:

    (1)24小时还未扑灭的大火,镇人武部应立即请示县人武部,给予支援,另外镇人武部还将组织全镇民兵应急分队,投入灭火。

    (2)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巨大的火灾:镇人武部将同上级机关一起,组织人员一边继续扑火,另一方面,抢救伤亡人员及重点物资,并及时疏散群众。

    (3)危及居民区和国家重点设施安全的火灾,镇、村两级应组织大量的人力,开设隔火道,坚决固守阵地,以便群众及时撤离与物资及时转移。

    5、查森林火灾为跨越县、镇行政界限时的大火灾,镇、村两级应组织全体民兵突击队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和民兵,及时赶到火灾点,控制火势。并请求县人武部的支援,通知各相邻的镇人武部,配合行动。扑火力量分出一组及时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和抢救重点物资。扑火力量坚决固守,等待支援。

    6、当森林火灾灾情减弱,险情减除时:镇、村两级要按高火险期的措施,加强警戒。全体民兵要发扬奉献精神,帮助灾情严重的群众、单位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共渡难点。镇人武部将把火灾的发生原因及扑火经过,报告县人武部。

    七、有关保障

    1、通信保障,镇人武部将用电话或手机与县人武部联系,各村(场)用电话联系。

    2、天气和火情监测保障:防火期、灭火期内,镇人武部及时与县人武部及县气象局联系,收集防火期、灭火期内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的报告,视情采取行动。

    3、灭火机器保障:各民兵突击分队利用制式或就便灭火器材,另外可到澡下林场调6台风力灭火机。

    4、车辆保障:镇政府的两辆小车为上下联系车辆及指挥车,另外,森林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林站、林场等单位的小车作为备用,以确保人车同步集结开边。

    5、经费保障:各村(场)突击抢险分队所需用由所在单保障,镇政府负责车辆费用及县人武部组织的人员的部分费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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