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年初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我镇森林资源遭受了极大的破坏,毛竹灾情尤为严重,为切实保护林业生态资源,避免天灾后再遭人力破坏,现通告如下:
一、自2008年10月20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全镇实行山上禁挖、路上禁运、企业禁收、市场禁售冬春笋。
二、各村场要组建护笋工作队,定期下组入户上山巡查,发现违禁上山采挖冬春笋的,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由森林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除收缴实物外,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三、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冬春笋收购经营网点。
四、林业部门要管住流通环节,一经发现偷运偷卖冬春笋,要及时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共同处理。
五、加大护笋育竹宣传力度,广泛张贴通告,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特此通告
澡下镇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15日
(本通告张贴到村、组、户及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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