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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征兵体检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澡下镇   发布时间:2009-11-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各村(场):
    为切实搞好今冬征兵体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体检任务,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年龄
    男、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女青年入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六类”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比例不能少于70%,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能少于25%,高中以上学历征集比例不少于90%,初中学历青年严格控制在10%以内,党团员比例达到50%以上)。
    三、体检时间
    1、2009年10月27日上午8:30在澡下医院进行初检。
    2、2009年11月2日上午8:00到县进行预检,预检地点:县民兵训练基地(原赤田二中)
    四、要求
    1、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各村(场)要坚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宣传发动的重点,深入各家各户大张旗鼓地宣传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的政策规定以及应征的基本条件、程序和方法,充分激发高学历青年踊跃参军报国的热情。
    2、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今年全镇的征兵任务仍然很重,且要求高、时间紧,为确保体检合格率,为定兵打下坚实的基础。各村(场)要认真做好适龄青年的摸底工作和预征对象的初检工作,坚决防止将明显不合格的青年送来体检,确保送检质量。各村(场)必须在10月20日之前将适龄青年和预征对象基本情况报镇人武部。
    3、确保送检任务数的落实。各村(场)要严格按照镇下达的送检任务数送检,不得少送滥送,应付了事。对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服役的个人,要依法查处,根据《国防法》、《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不履行兵役义务的罚款1000—5000元。
    4、要做好进站体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必须于10月27日早上8:30以前将预征对象送到镇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青年必须带好“三证一簿三照”,即身份证、毕业证、兵役证、户口簿、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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