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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澡下镇   发布时间:2008-10-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普法办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奉司法[200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村”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农民学法用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化解,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依法整治,农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各村(场)都有一个农民法制学校。
  2、各村(场)都有一个法律图书室。
  3、各村(场)都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4、每个村小组都有1至2名普法宣讲员。
 
  三、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在广大农村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 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广大农民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广泛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好《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要重点宣传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点宣传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为基础,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

  四、方法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依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农村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农民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落实。要根据农民的学法需求,编印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书刊、挂图和音像资料,免费赠送农民群众,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必备的资料。要充分发挥我镇普法宣讲员的作用,每年举办20场农村法制讲座,并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2、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要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各村(场)每年都要举办两次“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培训班,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颁发学习法律知识合格证书,并确认其为农村普法宣讲员,作为村普法骨干,带头自觉遵守法律,带头学习、宣传法律。

  4、按标准建好村农民法制学校。按照硬件建设“六大标准”(有场地、有办公设施、有牌子、有宣传橱窗或宣传板、有调解室、有图书室)和软件建设“六大标准”(有组织、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活动、有考核),全面建设好农民法制学校,通过上课辅导、广播讲座、活动宣传、电化教育等方式,全面、深入、有目的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农村法制学校建设成为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6、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行动。镇法制辅导站、村农民法制学校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努力培育“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由村委会组织确定或由村民推荐产生。“法律明白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一定的文化程度、较强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制辅导站、农民法制学校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和辅导,通过培训使其掌握农村中常用的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村民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调处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避免过激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使之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7、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辅导站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农民工是农村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之一,镇法制辅导站、村法制学校都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农民工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农民离开本村外出打工之前,或节假日回乡时,采取赠送法制宣传单、法制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外出打工农民遵法、守法、维法行为的关口前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制定制度,抓好落实。各村(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村(场)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积极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引导、推动农民学法用法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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