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澡下镇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促进和规范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依法治理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管理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主要工作和平时工作安排确定。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组组成:考核组将由镇普法工作领导确定组成;
(二)考核办法:采取听汇报、座谈、问卷、查询资料、测试、征求意见、抽查试点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步骤
第一步:自查阶段。各村(场)、镇直各单位对照镇普法办下发的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分、总结,并将自查、评分、总结情况于10月26日前书面报县普法办。
第一步:考核阶段。11月上旬,镇普法办组织考核、评分;
第三步:考核总结阶段。12月下旬,镇普法办汇总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三、考核结果
(一)各村(场)、镇直各单位年度总评分高于92分,予以年度通报表扬;
(二)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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