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场)委会:
为放活木竹经营,让林农真正得到实惠是落实林改政策的重要环节,是激活木竹营销市场的有效手段,是为企业发展,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的重要措施,为了放开木竹经营市场,搞活经济流通,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木竹划地段经营和承包经营的封闭型经营形式,林木所有者可自主经营。
2、木竹加工企业和个体木竹合法经营者可自主择地收购木竹,价格随行就市,不得压经压价。
3、林农自产自销的木竹,可凭采伐指标到下林业工作站办理放行手续后进行自由销售。
4、望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