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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申报材料审查与上报程序

信息来源: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8-5-19
服务类别:质量监督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质监局
 事项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对象及 范围: 企业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㈠企业领取申请表,向省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㈡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主管处领导审核,不符合的退回企业。㈢由主管处领导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具审核意见。㈣由分管局长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签具审定意见。㈤经分管局长审定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签具省局意见,加盖公章。㈥将已受理企业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上报国家总局。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www.jxzj.gov.cn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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