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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信息来源:
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08-9-28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县质监局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级次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1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国家、省、市、县级
每证
10
2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国家级
每个系列
2000
含标准物质
每个型号
200
省级
每个系列
1500
每个型号
150
市县级
每个系列
800
每个型号
100
3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县级
每个系列
800
每个型号
160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